朝阳市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7-11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朝阳市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施工二标段

项目详情

朝阳市 2024 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

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市 2024 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施工二标段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 7 9 日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第四开标室 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吴妍姣

建造师注册证

221202098773

1

2

交安B证

辽交安B(22)G02114

3

2

项目总工

周霞

职称证

00 108511

1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营口市 2021 年干线公

( 青营线、鸡高线、

岫水线 ) 修复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第 2 标段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 1 12

2

3

第二名辽宁京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陈国才

建造师注册证

辽221171883220

1

2

交安B证

辽交安B(20)G00031

3

2

项目总工

于鹏

职称证

00285826

1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2020 年辽宁省普通国

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

设施完善工程 ( 营口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 0 年1 0

2

3

第三名大连路兴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王正汀

建造师注册证

辽22116188

633 2

1

2

交安B证

交安B(23)

G01228

3

2

项目总工

曲银玲

职称证

1233300522

1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辽阳市 2023 年普通干线

公路养护项目 002

辽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阳市

202 3 9

2

3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4 7 10 日~ 2024 7 15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4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5 )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5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6 )相关请求及主张;(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8 号交通大厦

编: 122000

联 系 人: 孙先生

话: 0421-2631321

招 标 人: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 1 78 号交通大厦

编: 1220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6-1

编: 110005

联 系 人: 曲涛

话: 024-83733447-84

电子邮件: 1002623404 @qq.com

2024 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