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鞍山市岫水线卜家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5-19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鞍山市岫水线卜家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2025 年鞍山市岫水线卜家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鞍山市岫水线卜家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5 05 16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单位名称

辽宁丰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6639400.00

6661675.00

6671794.00

工程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工期

(日历天)

152

152

152

辽宁丰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1

项目经理

周成宇

二级建造师证(公路工程)

221181990733

/

2

项目总工

张海

高级工程师

00203247

/

辽宁丰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沈阳市法盘线东嘎土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嘎土村

2022年10月 15日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1

项目经理

杨天柱

一级建造师证 -公路工程

1212004200804168

沈阳市十灯线姚千大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2

项目总工

张晗

工程师证

183118353

沈阳市十灯线姚千大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G105 京澳线金乡胡集至金乡单县界段改

建工程第三标段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省济宁市

2020-08-20

2

沈阳市十灯线姚千大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

2024-12-6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1

项目经理

匡东磊

二级建造师证公路工程

221171881904

/

2

项目总工

王继超

职称证

183059574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2022 年开发区农村公路险桥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沈阳市

2022年10月

2

盘锦市海欢线坝墙子桥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盘锦市

2024年11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5 05 19 日~ 2025 05 22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5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6 )相关请求及主张;(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0412-5866566

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 52

联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0412-2955035

招标代理: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6-1 号二层

联系 人: 姜佩吉

话: 024-83733449

电子邮件: 50579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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