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朝锦线 (长宝至石门沟段 )修复养护工程及朝阳市赤锦线北山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朝阳市朝锦线长宝至石门沟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朝阳市赤锦线北山桥等桥梁拆除重建
- 范围: 2.1 本项目包括朝锦线(长宝至石门沟段)修复养护工程和5座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均位于朝阳市境内,分别为: 朝阳市朝锦线(长宝至石门沟段)修复养护工程,路线起于长宝,终于石门沟,设计桩号为K8+800-K14+335,全长5.535公里。 该路段于2016年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8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35厘米水泥稳定基层及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裂缝、龟裂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北山桥位于赤锦线(S220)K128+084处,桥梁全长15米;平房店桥东桥赤锦线(S220)K133+150处,桥梁全长8.64米;李杖子桥位于赤锦线(S220)K137+941处,桥梁全长17米;樱桃沟小桥位于辽小线K132+558处,桥梁全长8.78米;金黄岭桥位于老宽线(S321)K129+474,处,桥梁全长15米;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较低,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上述桥梁进行拆除重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朝锦线(长宝至石门沟段)修复养护工程和桥梁维修及拆除重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 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项目详情
朝阳市朝锦线
(长宝至石门沟段 )修复养护工程及朝阳市赤锦线北山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市朝锦线
(长宝至石门沟段 )修复养护工程及朝阳市赤锦线北山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
4
年
07
月
01
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
第一名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6766339.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8
|
|
第二名
|
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6759325.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8
|
|
第三名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6745306.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3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赵圣宏
|
辛连云
|
刘任杰
|
|
|
证书
1
|
名称
|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
编号
|
(
辽
221121345769)
|
(
辽
1212021202200497)
|
(
辽
1212022202300848)
|
|
|
证书
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
B(21)G00201
|
辽交安
B(22)G01132
|
辽交安
B(23)G01499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林乐超
|
周学文
|
朱伟光
|
|
|
证书
1
|
名称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道路桥隧
|
道路桥隧
|
|
编号
|
181108441
|
183218409
|
00448247
|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及业绩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世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资格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 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缓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企业业绩
|
鞍山市沈营线
(
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
)
、
(
地号至腾达大道段
)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
国道
G305
庄西线冯屯至桂云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
朝阳市国道京沈线
(
王桂芝店至西大营子段
)
修复养护工程
|
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
人名称: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否决原因:项目经理安全证过期未通过资格评审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
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
4
年
07
月
05
日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5、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8号
联系人:
陈
女士
联系电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号
代理联系人:
隋立栎
代理电话:
0421-3907799
九、
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
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
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