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辽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 规模: 建设面积6.6万亩,全部为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2560亩,防渗渠道118.812km,渠系建筑物工程1618座,排水沟渠治理32.92km,田间道路129.116km,土壤培肥工程6.6万亩
- 范围: 完成辽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出具的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须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等工作),以及委托人交办的未在上述内容中表述的其它与项目工程造价指导和咨询服务有关的工作,需出具合格的最终成果文件,以及项目内包含的有关造价的其他工作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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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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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21100001714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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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辽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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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2025211000017149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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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3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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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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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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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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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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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辽阳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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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人 |
徐硕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9-7777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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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辽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邮箱 |
328007492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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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阳县首山镇辽鞍路 1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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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步先生 |
电话 |
0419-777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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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328007492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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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 1-33 号万科明天广场 D 座办公楼 802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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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旺 |
电话 |
024-31092876 |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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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总供货 / 服务 / 特许经营 / 工期 (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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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4.41 |
216600.00 元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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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安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83.97 |
194866.88 元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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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78.98 |
219000.00 元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34 |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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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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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哲 |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 [ 造 ]11212100001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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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安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马龙 |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 [ 造 ]11242100010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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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王长进 |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 [ 造 ]11023200024888)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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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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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 (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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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安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 (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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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 (2021)26 号的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