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
- 规模: 改造现有中小河流水文站145处、水位站49处及中心站37处,新建水文站92处及中心站14处
- 范围: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包括下列建设内容: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站3处,改建中小河流水文站12处;改建中小河流水位站2处;新建中小河流中心站1处,改建中小河流中心站3处
项目详情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年5月31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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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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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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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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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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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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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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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宝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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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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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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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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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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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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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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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4195.9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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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7062.8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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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2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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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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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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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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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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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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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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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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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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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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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二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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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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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并且[建筑工程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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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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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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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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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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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
024-62181468
招
标
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2号
邮政编码:
110005
联
系
人:安元
电
话:
024-621818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79号沈达大厦8楼806
邮政编码:
110001
联
系
人:李霞
电
话:
024-31675717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