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5-31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
  • 规模: 改造现有中小河流水文站145处、水位站49处及中心站37处,新建水文站92处及中心站14处
  • 范围: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包括下列建设内容: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站3处,改建中小河流水文站12处;改建中小河流水位站2处;新建中小河流中心站1处,改建中小河流中心站3处

项目详情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三标段(盘锦)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年5月31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宝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于好

闫志勇

王彦奇

投标报价

5324195.93

5337062.84

5342617.33

服务周期(天)

135

135

135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并且[建筑工程三级]

分数

87.88

86.49

84.47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 024-62181468

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2号

邮政编码: 110005

人:安元

话: 024-621818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79号沈达大厦8楼806

邮政编码: 110001

人:李霞

话: 024-31675717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