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八标段(营口)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5-28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八标段营口
  • 规模: 改造现有中小河流水文站145处、水位站49处及中心站37处,新建水文站92处及中心站14处
  • 范围: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八标段(营口)包括下列建设内容: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站3处,改建中小河流水文站6处;改建中小河流水位站2处;新建中小河流中心站1处,改建中小河流中心站2处

项目详情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八标段(营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八标段(营口)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 5 27 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宏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单位 ( 辽宁诚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韩春路

朱会云

王鹤

投标报价

5540748.06

5561971.28

5536501.17

计划工期(天)

151

151

151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 ] 并且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 建筑工程二级 ] 并且 [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分数

91.59

88.02

87.30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 024-62181468

招 标 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邮政编码: 110005

联 系 人:安元

话: 024-621818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79 号沈达大厦 8 806

邮政编码: 110001

联 系 人:李霞

话: 024-3167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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