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12-26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
  • 范围: 2.1工程概况: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G202国道黑大线营口盖州市境内,路线起于园台岭,终止于徐河洼,设计桩号为K1502+559–K1514+217(统计桩号K1502+353–K1514+217),全长11.658公里(路线中需要拆除重建的桥梁为:青石关北桥、青石岭北桥、泉眼沟桥、朱甸桥 ; 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17

项目详情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5 年普通国道路面改造项目预安排计划的通知 辽交规划 [ 2024 ] 337 号) 批准 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工程 [ 2024 ] 490 号) 批准, 招标人为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 ,建设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并对投标人进行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 1 工程概况: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 G202 国道 黑大线 营口 盖州市境内,路线起于园台岭,终 于徐河洼 ,设计桩号为 K1502+ 559 K1514+217 (统计桩号 K1502+ 353 K1514+217 ,全长 11.658 公里( 路线中需要 拆除重建 桥梁 为: 青石关北桥 青石岭北桥 泉眼沟桥 朱甸桥

2.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 3 计划工期: 18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 5 4 1 日,计划完工时间: 2025 9 30 ),实际工期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 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 各方 )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应 同时 满足以下 ①、②、③项 的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 ①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 ③项中相应的资质。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投标人业绩同时满足以下第 ①、②、③项的要求: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12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 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含 路面 )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或者 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不包括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②完成过 沥青路面冷再生(结合料类型须含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 的公路工程施工 (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③完成过 1 座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小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或者完成过 1 项公路土建工程(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含 1 座新建 < 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 > 型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 1、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 满足上述第 ①项业绩要求

2、 企业业绩应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主要人员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12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 企业业绩中 ①项 业绩 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项目总工近 5 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12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 企业业绩中 ①项 业绩 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 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 2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 不得超过 2 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组成 联合体 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其中包含资质要求中的路面类、交安类、桥梁类),满足本项目要求】, 牵头人 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包括联合体任一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与其他联合体任一成员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的,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 )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由于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7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 1 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后, 请投标人于 2024 1 2 2 6 8 : 30 时至 202 4 1 2 3 1 日下午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5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 17 9 :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投标人需准备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 (如笔记本电脑等) ,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详见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jtj.yingkou.gov.cn/ 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jtj.yingkou.gov.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人:孙女士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 79

话: 0417-2832776

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 79

邮政编码: 115000

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 0417-3306059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6

人:徐先生、 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4554

箱: LNCT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