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1-05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38座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2

项目详情

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2 标段名称: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3 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2.4 服务期限: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15日,共计15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 合同估算价格:121.6万元 2.6 招标范围:沈抚示范区河道管理范围内38座桥梁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38条河道(其中杨官河4条、友爱河7条、拉古河8条、小沙河19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工程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09: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2 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并于当日09:30时至10:00时将纸质文件递交至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3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号 联系电话:024-67980042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李璐 联系电话:024-5861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