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沈抚示范区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及安防工程
- 项目地址: 沈抚示范区境内
- 规模: 沈抚示范区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及安防工程,项目位于沈抚示范区境内李石街道、深井子街道、拉故乡及高湾街道,共计3座桥梁拆除新建,分别为莲花桥、白沙河桥、大台桥,总长度为54米,新建桥梁宽度6米
- 范围: 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抚示范区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及安防工程
已由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关于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及安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示范区管建发【2025】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抚顺经济开发区公路养护站
(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抚示范区境内。
2.2建设
规模:沈抚示范区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及安防工程,项目位于沈抚示范区境内李石街道、深井子街道、拉故乡及高湾街道,共计3座桥梁拆除新建,分别为莲花桥、白沙河桥、大台桥,总长度为54米,新建桥梁宽度6米。为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系数,结合道路事故易发、高发段以及现有道路具体情况,在17条村级道路设置C级波形梁钢护栏共计3584米。
2.3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11月15日,共计137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3.0万元
2.7合同估算价:317.1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须
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在
140万元
以上的桥梁新建或重建或改(扩)建工程。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
1)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书。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在
140万元
以上的桥梁新建或重建或改(扩)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
2)
项目总工(
1名):
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在
140万元
以上的桥梁新建或重建或改(扩)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3)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2
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金枫街
75-1
联
系
人:党义勇
电
话:
67980080
招
标
人:
抚顺经济开发区公路养护站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太平洋工业城
联
系
人:
陈爽
电
话:
6798011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20号B区5楼
联
系
人:
郑理心
电
话:
024-23921220
电子邮件:
lnthzbb@126.com
异议联系人:郑理心
电 话: 024-239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