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2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12-24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
  • 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路段起止点名称为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起止桩号G102(京抚线)K572+603~K584+756,全长12.153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共设置大桥2座,桥隧比5.36%。其中,K574+085处三家子大桥桥跨组合为10×16米,全长162.7米,老桥部分于1989年建成通车;拼宽部分于2011年建成通车。K583+458处杜家台大桥桥跨组合为22×22.2米,全长488.4米,老桥部分于1979年建成通车,拼宽部分于2013年建成通车。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根据《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G102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的安全韧性评估。主要工作包括系统梳理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检查检测报告等工作成果,开展资料收集、评估对象筛查、现场调研、计算分析、安全韧性评估并提交相应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中标人应在工程验收阶段安全韧性评估工作中为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韧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4

项目详情

G102 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 二次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G102 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以下称为 本项目 )已 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安全韧性评估的 招标人为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本项目 安全韧性评估 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路段起止点名称为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起止桩号 G102 (京抚线) K572+603 K584+756 ,全长 12.153 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 0 公里 / 小时,共设置大桥 2 座,桥隧比 5.36% 。其中, K574+085 处三家子大桥桥跨组合为 10×16 米,全长 162.7 米,老桥部分于 1989 年建成通车;拼宽部分于 2011 年建成通车。 K583+458 处杜家台大桥桥跨组合为 22×22.2 米,全长 488.4 米,老桥部分于 1979 年建成通车,拼宽部分于 2013 年建成通车。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根据《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 G102 京抚线甜水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的安全韧性评估。主要工作包括系统梳理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检查检测报告等工作成果,开展资料收集、评估对象筛查、现场调研、计算分析、安全韧性评估并提交相应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中标人应在工程验收阶段安全韧性评估工作中为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韧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必须通过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s://new.tzxm.gov.cn/ 备案,备案的 咨询专业 包含 公路 ,服务范围包含 项目咨询 评估咨询

企业业绩

3 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22 12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 1 公路工程 的项目咨询类(或评估咨询 类)服务业绩。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 3 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22 12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 1 公路工程 的项目咨询类(或评估咨询 类)服务 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张网 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 CA 数字证书。

4 .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 6 1 4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 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 参考资料。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 .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1 14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如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 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 http://ggzy.ln.gov.cn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s://jtysj.panjin.gov.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30

人:赵先生

话: 0427-2822074

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30

邮政编码: 124000

人:郝先生

话: 0427-2220803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5 1 4-5

人:邓先生

话: 024-88325378

址: https://zzhw.ciecc.com.cn

箱: 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