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省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本宽线红庙子大桥附近,先沿三道河南岸向东走行,于K0+930处跨越三道河,随后沿三道河村南侧山体向东走行至西崴子村,于K3+120处再次跨越三道河,随后利用现状省道本宽线沿河岸走行至大冰沟酒厂,再次跨越三道河后走行至杨木沟村,从杨木沟村南侧绕行后利用现状省道本宽线走行1.3公里,随后离开现状省道本宽线,沿三道河南岸走行至终点,终点位于省道本宽线与县道二桥线平交处。路线全长约11.2公里,沿线设置大中桥1442米/6座、小桥62米/3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项专项评价评估报告编制、勘察(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等咨询内容及相关服务(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8
项目详情
省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
-
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省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
-
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
省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
-
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建设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
(
辽交发展便字
【
202
4
】
3
5
号)
批准,
资金
来源为
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
人
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为
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
”
)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
起点位于本宽线红庙子大桥附近,先沿三道河南岸向东走行,于
K0+930
处跨越三道河,随后沿三道河村南侧山体向东走行至西崴子村,于
K3+120
处再次跨越三道河,随后利用现状省道本宽线沿河岸走行至大冰沟酒厂,再次跨越三道河后走行至杨木沟村,从杨木沟村南侧绕行后利用现状省道本宽线走行
1.3
公里,随后离开现状省道本宽线,沿三道河南岸走行至终点,终点位于省道本宽线与县道二桥线平交处。
路线全长约
11.2
公里,沿线设置大中桥
1442
米
/6
座、小桥
62
米
/3
座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省
道本宽线本溪市南芬区(二道河
-
三台子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项专项评价评估报告编制、勘察(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等咨询内容及相关服务(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
:
3
65
日历天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
6
年
6
月
30
日
)
,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各方
)
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可行性研究任务的一方
)
已纳入
“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工程咨询单位名录
(
备案专业
:
公路
;
服务范围
: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咨询
)
的单位。
3.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
)
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
(
具备岩土工程专业
乙
级
、
工程测量专业
乙
级
)
及以上
资质。
4.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
)
必须具有公路行业
(
公路
)
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企业业绩
|
1.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可行性研究任务的一方
)
在近
5
年
(
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
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内至少完成
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
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工作。
2.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
)
在近
5
年
(
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
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内至少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
的勘察任务。
3.
独立投标人
(
或联合体投标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
)
在近
5
年
(
指设计批复时间为
20
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内至少完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
的初步设计
(
或施工图设计
)
任务。
注
:
承担相应工作的单位的同一业绩可同时用以满足上述多项要求
|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
1
名):必须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
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并且必须由满足上述第
3.1
款中
“资质等级”第
4
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投标人于
2025
年
0
6
月
04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
,
下
同
)
之前
,
登
录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
台
(
https:
//www.lnsggzy.com/Epo
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
人随时关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
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5
年
0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
易
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
5.3
本项目
为
电子交易
。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
1)
驱动下载地址
: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 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人完成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基本信息录入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
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
42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24-471970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
周
女士
联系电话:
18940130979
邮
箱:
a
47653027
@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