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4-09-03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沈海高速公路K200+556~K204+131,改扩建后熊岳服务区设置于沈海高速公路西侧,服务区与熊岳互通立交复合设置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收费站、主线路段、立交区(不含服务区)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验收图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项目收费站、主线路段、立交区(不含服务区)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4

项目详情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交通 [2024]401 号) 批准,初步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公路 [2024]228 号)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沈海高速公路 K200+556~K204+131 ,改扩建后熊岳服务区设置于沈海高速公路西侧,服务区与熊岳互通立交复合设置。主线长 3.575 公里,共设有匝道 12 条,长 8.981 公里。设有收费站 1 处。

本项目负责收费站、主线路段、立交区(不含服务区)机电工程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 )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收费站、主线路段、立交区(不含服务区)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验收图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 )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收费站、主线路段、立交区(不含服务区)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319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 2024 11 15 ~2024 12 15 日,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2025 6 1 ~2025 9 30 日。

缺陷责任期 : 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设计资质或 公路行业甲级 设计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 ,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 5 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9 8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标段设计服务合同额不少于 30 万元 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8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

主要人员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施工负责人( 1 名):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机电施工任务的成员)拟任技术负责人( 1 名):具备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施工负责人和 / 或技术负责人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或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担任,联合体成员由负责本项目设计的企业担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 )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 2024 09 03 日至 2024 09 10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0579556@qq.com ),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 024-83733447-83 )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1 04 10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 10 00 分至 10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 到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ln.gov.cn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nsggzy.com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ln.gov.cn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lnjttz.cn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ttp://zc.lnjttz.cn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人:赵先生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话: 024-23878036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邮政编码: 110003

人:张先生

话: 024-82364513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6-1

邮政编码: 110005

人:姜佩吉

话: 024-83733447-83

箱: 50579556@qq.com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 1760987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