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施小线八道沟至小高岭段升级改造建设(一期)工程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4-29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施小线八道沟至小高岭段升级改造建设一期工程
  • 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爱国村、金家村,起点为下马塘,终点至小高岭 ; 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3

项目详情

本溪市南芬区施小线八道沟至小高岭段升级改造建设(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南芬区施小线八道沟至小高岭段升级改造建设(一期)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施小线八道沟至小高岭段升级改造建设(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本南交发【 202 5 4 批准 建设 ,建设资金为 省级资金 ,招标人为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爱国村、金家村,起点为下马塘,终点至小高岭。本项目 K22+115.432-K23.404 段为功能性修复路段, K23+800-K28+900 段为改扩建路段, K28+900-K30+172.154 段为结构性修复路段,路线总里程 7.662 公里。

2.2 投资额: 1693 万元。

2.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 交通 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6 10 日, 计划完 日期 2025 10 30 日,计划工期 142 日历天 (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 5 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 合格。

2. 6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 须具备 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2 企业业绩: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 2020 4 1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独立完成 1 个公路工程施工 ,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 1.3 项目经理和总工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名):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 )项目总工( 1 名): 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 2025 3 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4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 厅公路字 (2011)114 ) 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投标人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202 5 4 29 202 5 5 9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2 招标文件售价: 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 5 5 23 10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 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 开标方式描述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 .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溪市 南芬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 145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24- 43809331

招标人: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 145

联系人: 那先生

联系电话: 024-4383945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人: 于阳

话: 024-23388267

真: 024-23388 500

电子邮件: lng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