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西山街、园艺路道路新建工程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08-12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延吉市西山街园艺路道路新建工程四标段
  • 项目地址: 延吉市
  • 范围: 本标段包括钻孔灌注桩、冠梁、锚杆及腰梁、面墙喷射混凝土、混凝土路面、栏杆及墙面大理石干挂等工程

项目详情

延吉市西山街、园艺路道路新建工程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延吉市西山街、园艺路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3404

建设单位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延吉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52190345.0000

开标日期

2022年08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中标工程范围

本标段包括钻孔灌注桩、冠梁、锚杆及腰梁、面墙喷射混凝土、混凝土路面、栏杆及墙面大理石干挂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合格

2023年06月30日

52177492.0000

附件下载

第二候选人

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合格

2023年06月30日

52186430.0000

附件下载

第三候选人

延边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合格

2023年06月30日

52182555.0000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李国翔

一级注册建造师

吉1222020202100543

第二候选人

苏晓鹏

一级注册建造师

吉1222006200730021

第三候选人

韩晓科

一级注册建造师

吉1222018201900439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边国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0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

2020年安图县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隅新城小区内)

3

2019年度延吉市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二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2019年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珲春市滨河北路给水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副研究员

城市道路

专家二

正高级工程师

城市道路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造价师

土建安装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造价师

土建安装

专家五

高级工程师

城市道路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开发区支行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218号

0795-3632151

第二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

江西省宜春市袁山中路327号

0795-3285626

第三候选人

担保公司保函

建信合(吉林)非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君盈身份广场5栋1518

0431-80602598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2年08月12日 - 2022年08月16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康镇哲

联系电话

0433-501031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焦艳、李平

联系电话

0433-8316525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安维

联系电话

0433-5010352

注:1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