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横道河镇镇区环境整治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源市发布时间:2020-08-2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东丰县横道河镇镇区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东丰县横道河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横道河镇镇区环境整治项目
  • 概况: 改造围栏长3053m(已扣除大门长度),2m大门65樘、4m大门60樘、6m大门6樘、8m大门2樘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东丰县横道河镇镇区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LTZX(2020)-021

建设单位

东丰县横道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东丰县 横道河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施工

建筑面积

/

投标最高限价

3733521

开标日期

2020年8月26日

开标地点

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中标工程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合格

2020 8 30 - 20 20 1 0 30

37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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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级

合格

2020 8 30 - 20 20 1 0 30

372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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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

合格

2020 8 30 - 20 20 1 0 30

3733221

附件下载

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一

专家二

专家三

专家四

专家五

职称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高工

注册执业资格

/

/

/

/

/

评审专业

工程类

工程类

工程类

工程类

工程类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2020 8 28 - 2020 9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横道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门先生

联系电话

1779006602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隆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7649999527

行政监督部门

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5843718567

续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东丰县森林消防杨木林专业扑火营房新建工程

东丰县东丰镇东河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施建项目

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柳河文化活动服务中心

2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东丰县小四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

/

/

3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丰县兴达花溪语小区三期37.46#楼工程

/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2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3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获奖情况

1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刘树德

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吉122060770001

/

2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白华忠

助理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吉222171932856

/

3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琳

助理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吉222090905633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1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转账

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丰支行

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通山街

0437-6222538

2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转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支行

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145号

13604371816

3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转账

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镇支行

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240号

(0437)6211331

续表

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所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1

东丰县联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8.4

2

东丰县东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6.4

3

东丰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9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1

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 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