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镇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 规模: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概况: 2.1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计划投资额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计划投资额一标段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021年04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630日历天97.53万元一标段:二标段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EPC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建筑工程总承包 ; 园区道路总面积30900平方米,绿化工程行道树824棵,照明工程176基杆,土方平整12000平方米,雨水泵站一座,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热力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3-17
项目详情
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HRZBGC- 202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 2021 】 8 号和镇发改审批字【 2021 】 19 号及镇赉县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 21002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102-220821-04-05-870184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和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 监理服务期、计划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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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监理服务期 |
计划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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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021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630 日历天 |
97.5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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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镇赉食品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 EPC |
本项目设计、建筑工程总承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
2021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630 日历天 |
5799.64 万元 |
2.2 项目概况:园区道路总面积 30900 平方米,绿化工程行道树 824 棵,照明工程 176 基杆,土方平整 12000 平方米,雨水泵站一座,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热力工程等。总投资额 5897.17 万元。
2.3 项目地点 : 镇赉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无在建工程。
3.3 二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②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 等级的设计企业;
③具有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 2020 〕 34 号文件)。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4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须为本单位人员(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企业业绩要求: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业绩经历,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经验。
3.6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 〕 50 号文件、吉建管〔 2016 〕 30 号文件、吉建管〔 2018 〕 12 号文件、吉建管〔 2019 〕 11 号文件、吉建管〔 2019 〕 28 号文件、吉建办〔 2019 〕 82 号文件)。
3.8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二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 )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4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 )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12 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 2018 ] 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 等级的设计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所涉及到的“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 2020 〕 34 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标段材料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本账户开户证明。
4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 )、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等渠道查询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
8 )、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9 )、近三年( 2018 年至今)已完成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0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二标段材料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本账户开户证明。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 )、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等渠道查询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
10 )、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近三年( 2018 年至今)已完成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2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须在公告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报名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 500 元 / 套 , 二标段 2000 元 / 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 14 号政务大厅 6 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 , 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团结东路消防队道东
联系人:张宏
电话: 0436-72930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 0436-350633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白城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白城市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市委党校办公楼后楼北侧一楼
举报电话: 0436-3366685
举报邮箱: bcsshb2019@163.com
镇赉县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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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436-587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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