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
- 范围: 对已建村内道路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层面(AC-16)(含调平层)2724.40平方米,对已建地面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含调平层)517.27平方米,新建沥青地面140.11平方米; 7.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采购人为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编号:JLHC-2024-013;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37号; 3.项目名称: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597,718.00元; 6.建设内容:对已建村内道路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层面(AC-16)(含调平层)2724.40平方米,对已建地面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含调平层)517.27平方米,新建沥青地面140.11平方米; 7.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3
项目详情
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
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
,采购人为
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C-2024-013;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37号;
3.项目名称:石门村美丽乡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597,718.00元;
6.建设内容:对已建村内道路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层面(AC-16)(含调平层)2724.40平方米,对已建地面加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含调平层)517.27平方米,新建沥青地面140.11平方米;
7.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供应商;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供应商不得
违反上
述规定的,
如违反,
相关磋商均无效
。
(
7)
外省入吉
市政
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
市政
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办
理入吉
市政
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
。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
。
1.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2164219962
@qq.com),并同时拨打电话(
0433-2256780
)进行资料收取确认。【邮件标题:
XX项目报名材料—供应商名称】。
(
1)授权委托书;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营业执照(副本);
(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6)
拟委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
7)
近
三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
8)
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3.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供应商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4.供应商发送的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
要求机打
)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2.地点: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
6楼东侧)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不含发公告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3.
本项目不接收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龙井市德新乡崇民村
联
系
人:陈超辉
联系方式:
1864338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六合福田(垠禄新界)
B1、B2、B3栋7层715号
联
系
人
:
祝洪丹
联系方式:
0433-
2256780
邮
箱:
2164219962@qq.com
3.
监督管理部门:
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弘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