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农安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农安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的 潜在 供应商 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 招标 文件,并于 20 25 年 07月17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农安县中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 -[2025]-00124号。
预算金额 : 1,300,000.00元 。
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电动牵引装置 1台、磁振热治疗仪2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台、肢体运动康复器1台、痉挛肌低频治疗仪3台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完成供货 ;
交货地点:农安县中医院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2019 〕 9号) 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 3 潜在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5 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 招标文件
1.时间: 20 25 年 06 月 26 日至 20 25 年 07 月 03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 第 四 开标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公告媒介: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中医院
地 址: 农安县文化街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 320米
联系方式: 王维刚 0431-8322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座 05 层
联系方式:赵洋 0431-85361819-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 0431-85361819-805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农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0431-83220543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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