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民乡政府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源市发布时间:2020-05-1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足民乡政府办公楼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足民乡政府办公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5-27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足民乡政府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200507]-0043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东辽县足民乡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足民乡政府办公楼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JLWF-2020-ZCGC0509

2.3招标范围:政府办公楼改造(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2.5计划资金:142.494105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建设地点:足民乡政府办公楼

三、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3.1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响应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4响应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④提供公告期内“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8响应人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响应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④提供公告期内“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保证金;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楼602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楼602室。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六楼6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当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保证金

6.1响应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响应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账号上,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谈判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

户名: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319 0210 2710 101

财务联系人:李亚军

联系电话:0431-89145845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财务查询电话:0431-89145845

6.2特别说明:

1)各响应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响应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须从响应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其中,有效的响应保函需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单位或者由具有一定资质的银行开具。响应单位提交响应保函的应将保函原件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响应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响应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响应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七、其它有关规定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7.3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7.4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7.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7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7.8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九、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9.1疫情期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响应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响应文件。

9.2根据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吉林省外响应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

(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001002/20200422/946e161f-5ce6-424b-9b24-08617f6a72f9.html)。

9.3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足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立明

电话:13766009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圭园C1-S112门市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7-338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