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 项目名称: 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 概况: 1.1、项目编号:YCJS-(2024)11-01(采购计划-(2024)-00189号); 1.2、项目名称: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1.3、预算金额:240万元; 1.4、最高限价:240万元; 1.5、采购需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踏查、水质监测,开展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结合查干湖水质变化情况,使用统计学模型进行相关性分析,根据分析识别出的现状问题,从水资源优化调控、水质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管理体系、水环境空间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查干湖(大安片区)管理性、工程性、技术性等治理方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9
项目详情
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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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
项目名称
)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lbc.gov.cn/)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4年12月
13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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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YCJS-[2024]11-01
(采购
计划
-【2024】-00189号);
1.2、
项目名称:
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1.3、
预算金额:
240万元;
1.4、
最高限价:
240万元;
1.5、
采购需求:在规定的时限内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踏查、水质监测,开展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结合查干湖水质变化情况,使用统计学模型进行相关性分析,根据分析识别出的现状问题,从水资源优化调控、水质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管理体系、水环境空间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查干湖(大安片区)管理性、工程性、技术性等治理方案。编制完成《霍林河(大安段)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报告》、《大安灌区退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报告》、《查干湖(大安片区)治理与保
护总体实施方案》
3个报告
;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省级提出的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策;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
水质等
相关项目)
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供应商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
供应商须具备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
三
年(
2021-2023年
)
财务审计报告
,
202
4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
无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供应商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7
)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各类
形式
的资质挂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
2024年11月
22
日
08时
00
分
至
202
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凡有意参加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
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
采购
文件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
采购
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供应商可通过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http://ggzy.jlbc.gov.cn/)“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业务,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同时
采购
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
http://ggzy.jlbc.gov.cn/上发布。
3.3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
4.2地点: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安市水利局
地址
:
大安市
联系人:
桂鑫德
联系方式:
0436-526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亿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盛世嘉园小区一期
1号楼109铺
联系人:
李雪
联系方式:
0436-521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雪
联系方式:
0436-5219988
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