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吉林省发布时间:2024-07-11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SJLDL20240529030JTXM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1996号 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70.4068万元 采购需求: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6

项目详情

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获取谈判文件 ,并 2024年7月23日13时00 分 (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JLDL20240529030JTXM1

政府采购计划 编号:采购计划-[2024]-01996号

项目名称: 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80 万元

最高限价:170.4068 万元

采购需求: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详见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 限: 按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近三年 2021年- 202 3 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 02 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 4 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 4 7 12 日至202 4 7 16 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gzyzx.jl.gov.cn/)

3、 方式: 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 登录后选择 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之前操作 投标报名 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 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之前没有点击 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 标的资格 凡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3日13时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7月23日13时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 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示媒介: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江城东路

联系人: 姜静华

电话 0436-529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 鑫晟 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联系 刘冬雪

电话: 0436-520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冬雪

电话:0436-5207799

谈判文件-大安市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7.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