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辽源市发布时间:2017-06-2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
  • 范围: 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17-06-26

项目详情

辽源市 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201 7 6 20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 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58 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 公安局 ,资金 情况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 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看守所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LYJDZ X2017—09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采购预算:壹佰伍拾玖万贰仟叁佰贰拾玖元整(¥ 1,592,329.00 元)

2. 5 工程建设 地点: 辽源市 公安局看守所

2. 6 计划开 工日期为201 7 7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 7 9 15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项目负责人 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7 6 20 日至201 7 6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201 7 7 12 14 0 0分,地点为 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人民大街 2678 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 户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公安局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540号

编:136200

联系人:关剑冰

话:0437—3282161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78号

编:136200

联系人:

话:0437 -323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