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
- 范围: 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17-06-26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
公安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58
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
公安局
,资金
情况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
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看守所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LYJDZ
X2017—09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采购预算:壹佰伍拾玖万贰仟叁佰贰拾玖元整(¥
1,592,329.00
元)
2.
5
工程建设
地点:
辽源市
公安局看守所
。
2.
6
计划开
工日期为201
7
年
7
月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
7
年
9
月
15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项目负责人
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7
年
6
月
20
日至201
7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201
7
年
7
月
12
日
14
时
0
0分,地点为
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人民大街
2678
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
户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公安局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540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关剑冰
电
话:0437—3282161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78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
姜
媛
电
话:0437
-323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