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 概况: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JLJL2024-03-30R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71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21786.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6.2数量:1项 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改造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5
项目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ggzyjyzx.mhk.gov.cn/ 下同)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LJL2024-03-30R
2.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 -[2024]-00071 号
3.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21786.00 元
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 采购需求:
6.1 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超声科空调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6.2 数量: 1 项
6.3 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8. 项目地点: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含)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 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 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 原 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 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0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5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方式: 投标人应于 采购 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 通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采购 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 采购 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 采购 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 采购 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 CA 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售价:免费获取。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投标保证金
1. 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2.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2保证金数额: 6000.00 元;
2.3提交方式:
2.3.1银行柜台办理: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3.2网银办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4账号: 0750302011015200011468 ;
2.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 @001638 ”或网上银行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638 ”,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 24 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递交下载采购文 件回执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梅河口市康美大道 2688 号
联系人: 金郅程
联系方式: 0435-4250029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龙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 1731 号
联系方式: 0435-46098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波
电话: 0435-4609888
4. 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0435-4578817
CA 办理咨询电话: 0435-4578817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 0435-4578815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 400-153-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