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 概况: 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LZC-22020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024)-0115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375万元 采购需求:大气污染防治设备1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90日内按要求逐步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5
项目详情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9点
3
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ZC-22020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采购
X[2022
1024
]-0
115
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
375万元
采购需求: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1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
90日内按要求逐步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
、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
应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经营销售本采购项目商品的合法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
9
日
至
2022年11月1
5
日
,每天上午
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
法定
公休日
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
,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jlzczb@126.com
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将标书款汇到指定账户,收到汇款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信箱。(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要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ybggzy.com)上注册并领取CA锁完成登
陆
,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
陆
一次。)
地点:邮箱
jlzczb@126.com
审核
方式:电子邮件及纸质版文件(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
2022年11月30日
9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开标
1室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
166-1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共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
服务平台(
www.jl.gov.cn/ggzy)、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延吉市长白山西路
5155号
联系方式:
李大智
0433-2566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长白路
28号
联系方式:
张红艳
0433-2908793、2908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大智
电
话:
0433-2566078
监督管理部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
办公室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