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安局警犬培训基地维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辽源市公安局警犬培训基地维修工程
- 项目地址: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太和6队
- 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市公安局警犬培训基地维修工程 ; 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6-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6-29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源市公安局警犬培训基地维修工程
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X[20180614]-0239
号
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辽源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辽源市公安局警犬培训基地维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JTZLY1806-03
。
2.
3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
西安区灯塔镇太和
6
队。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
8
年
7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 至 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2
室
(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
持
营
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
购买招标文件。
(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
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
会议室
(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
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公安局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
1540
号
邮编:
136200
联系人:关剑冰
电话:
0437
—
328216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东艺春城
A4
号楼四单元
201
室
邮
编:
136200
联
系
人:陶羽
电
话:
0437-331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