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权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权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权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ZJGJ-1218
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权项目
3. 预算金额:80元/人/年
4. 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5. 采购需求:因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权项目于2023年底到期,为覆盖辖区服务人口,给辖区内百姓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汽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现需采购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项目分为五包,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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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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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迎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承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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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新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承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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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街道飞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承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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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街道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承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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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街道长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承办权 |
6. 服务 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有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报告,投标人须具有用于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产权证明,如非自有房产则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 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 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递交电子 投标 文件。操作流程:投标 人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操作。由于 投标人 自身原因在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 可登录 “ 政采云 ” 平台 (https://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 , 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 , 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1. 采购人信息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电话: 0431- 8150135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胡月峥、0431-8112196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月峥
电话:0431-81121960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