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招标公告

白城市发布时间:2024-07-1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
  • 项目地址: 甲方指定地点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 2.2服务范围: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6
  • 开标时间: 2024-08-09

项目详情

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CCG20240355ZL

1 . 招标条件

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 改善水田 项目 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 预算编制、 入库 等工作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 “2400 58 ”, 招标 人为镇赉县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镇赉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 改善水田 项目 二期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 预算编制、 入库 等工作

2.2服务范围:前期土地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入库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 4 项目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 5 服务 要求 :优质服务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 具有 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 测绘负责人: 具备 相关 专业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3.2土地规划 负责人: 具备 相关 专业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3.3勘察 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办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被拒绝;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7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 招标 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 招标 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 4 08 09 09 0 0分 ,地点 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三开标室(公园东路 14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 家时, 招标 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 肆万 元整(¥ 40 000.00)应在 202 4 08 09 09 0 0分 前将 投标 保证金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赉县团结西路 1042号

联系人:李洪成

联系方式 0436-72511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 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方式: 0436-3506333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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