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红梅镇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通化市发布时间:2023-04-2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红梅镇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
  • 概况: 梅河口市红梅镇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YZB2023-103C-G;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403)-0076号;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红梅镇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红梅镇 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YZB2023-103C-G;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 X[20230403]-0076号;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红梅镇 2020年一事一议刘大村水泥路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预算金额: 422060.00元;

最高限价: 4220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5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 供应商 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125号文件);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

方式: 供应商 应于 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采购文件 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 采购文件 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 供应商 下载 采购文件 后,务必在规定的 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加盖 供应商 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 响应文件 ,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 采购文件 ,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递交文件份数:纸质版 响应文件 递交一正四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

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 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保证金数额:5000 .00 元;

3)提交方式:①银行柜台办理: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②网银办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5)提交保证金要求: 供应商 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0880”或网上银行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880”,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操作手册), 供应商 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系统 “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供应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红梅镇人民政府

址:通化市梅河口市红梅镇福利村

联系方式:万宝刚 0435-451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润天国际

话: 0431 - 80881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天悦

电话: 0431 - 80881084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0435-4578815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 - 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 采购文件 获取等)咨询电话: 0435 - 4578815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 400-153-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