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
- 项目名称: 大安市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
- 概况: 1.项目编号:YF-2023ZFGC-DA09;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1020)-0181号; 3.项目名称: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 4.预算金额:1725750.00元; 5.最高限价:1725750.00元;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 (2)采购内容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
)
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
应
在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
采购文件
,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0
点
3
0
分(
北
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YF-2023ZFGC-DA09;
2.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
X[20231020]-0181号;
3.
项目名称: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
);
4.
预算金额
:
1725750
.00元
;
5.
最高限价
:
1725750
.00元
;
6.
采购需求:
(
1
)
标的名称:
大安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采集土样检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
);
(
2
)
采购内容: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
内容
|
备注
|
|
1
|
第
二标段
|
检测土样
767
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服务
要求
”
|
|
7.
合同履行
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
3
月
3
1
日
;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响应的服务
能力。
(
2)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 7 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并且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录》任意一批公示名单中;
(
3
)
供应商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
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检测相关上岗证或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士壤检测技术培训班合格证
(国家或省级)。
(
4
)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及
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2022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
5
)
供应商
提供近六个月(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外聘人员出具聘用合同)和缴税证明;
(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
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
7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年
11
月
29
日,
全天
;
地点: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lbc.gov.cn/);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
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
采购文件
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0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
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安市
人民路
9号
联系人:
徐刚
联系方式:
1366447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东财富中心
1204B
联系人:
王春玲
联系方式:
0431-81915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玲
电 话:
0431-81915577
监督单位:大安市政府采购 管理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