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化市发布时间:2023-10-3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 概况: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JLJL2023-10-30; 2.采购计划:采购计划-(2023)-00090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9090.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 6.2数量:1项 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新建垃圾回收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zx.mhk.gov.cn/ 下同)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11 20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LJL2023-10-30

2. 采购计划:采购计划 -[2023]-00090 号;

3.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49090.00 元;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采购需求:

6.1 采购标的名称: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建垃圾回收站工程项目

6.2 数量: 1

6.3 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 新建垃圾回收站(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

8. 项目地点: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年审合格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标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3.3 投标人近年(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 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10 31 日至 2023 11 06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式: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 通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 CA 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售价:免费获取。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11 20 09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3 11 20 09 00 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投标保证金

1. 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1 )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 )保证金数额: 2500.00 元;

3 )提交方式: ①银行柜台办理: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②网银办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 )账号: 0750302011015200011468

5 )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296 ”或网上银行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296 ”,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 24 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11 20 09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递交下载招标文件回执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 2688

联系人: 金郅程

联系方式: 0435-4250029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达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盈泰国际 1 1007

联系方式: 0435- 43039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家

电话: 0435- 4303999

4. 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0435-4578817

CA 办理咨询电话: 0435-4578817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 0435-4578815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 400-153-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