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 概况: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48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项目编号采购方式采购范围采购需求质量要求项目编号:JLHY2024-CG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范围:沥青道路建设采购需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1
项目详情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的潜在
投标人
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
-[20
24
]-
00048
号
2.项目名称: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沥青道路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
采购范围
|
采购需求
|
质量要求
|
|
JLHY2024-CG10
|
竞争性磋商
|
沥青道路
建设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4
.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18,974.00元
5
.
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
1,018,974.00元
6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75
天
内完成
。
7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478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投标人未被列入
“
信用
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近年(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项目经理
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入吉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后方可投标
;
(
11)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
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4
月
1
日
,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3
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
吉林省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
286号1001
)。
3.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
(
3)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
4)投标人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5)
近年(
20
20
年度、
202
1
年度、
202
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
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
(
6
)投标人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7)
提供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
4.
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
500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大厅受理处)
。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
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评标3室)
。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
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确保自身健康状况投标人须佩戴口罩。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延吉市水利局
地
址:延吉市局子街
116号
联
系
人:
庄部委
联系方式:
158433560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
286号1001
联系方式:
0433-206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
话:
13844374439
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