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
- 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概况: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20804)-0076号 2.项目名称: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万元 5.最高限价:85万元 6.采购需求: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货物名称: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数量:1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认罪认罚按键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建设、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置、认罪认罚远程视频接入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8-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6
项目详情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
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号小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2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
X
【
20220804
】
-0076
号
2.
项目名称: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区建设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85
万元
5.
最高限价:
85
万元
6.
采购需求: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批
|
认罪认罚按键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协同工作平台建设、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置、认罪认罚远程视频接入等
|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
||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
。
8.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财库〔
20
20
〕
46
号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
3.2
(
财库〔
20
14
〕
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3
(
财库〔
20
17
〕
141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4
(财库〔
2016
〕
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22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08
月
16
日
,每天上午
09
:
00
时
至
11:00
时
,下午
13:30
时
至
16:00
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
号小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3
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4
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5
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6
提供
近
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7
提供
近
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8
提供
近
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地点: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
号小区)
3.
方式:领取
,
不办理邮寄业务。
4.
售价:
3
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
号,珲春市政务中心
4
楼)
。
五、
开启
1.
时间:
2022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2.
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
号,珲春市政务中心
4
楼)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招标。
3.
投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
:
1.0
万元的磋
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4.
本次采购公告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
发布。
5.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办理
CA
锁
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入口登录填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珲春市
联系人:卢妍
联系方式
:
176433182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8
号小区
联系方式:
0433-761137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新越
电话:
15584676128
202 2 年 0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