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11-08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
  • 范围: 为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提供一批一体化平台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5

项目详情

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 的潜在 供应商的 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邮寄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编号: JLHD2022-CG047;

2. 项目名称: 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682400元;

5. 最高限价: 682400元;

6.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 地点

采购范围

服务 标准

1

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设备

1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 号)

为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提供一批一体化平台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

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46 )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申请人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2 )近年度( 202 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 申请人必须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申请人 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 )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0433-8333039

1 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2年 11 9 日至 2022年 11 1 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地点: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3.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 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 PDF格式)发送至128553445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

3) 202 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若供应商为 202 2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提供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

(6) 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

(7) 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 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4.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 XX 项目采购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确认到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邮箱 , 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号: 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人:姜运琪

联系电话: 18643370333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1. 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单位指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一人参与开标活动,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进入开标会场的所有供应商员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 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吉祥码),并体温正常。请参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如有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参与招投标活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支持

2.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 . 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22年 11 18 日上午 10:00时前到账,供应商需提供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8626949333;

2)递交方式:

开户名称: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269493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

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方式: 0433-756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朝阳街 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联系方式: 13844769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奇

电话: 13844769123

4.监督管理部门: 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2 11 8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