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
- 概况: 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JYZB2023-12-08(FW);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0198号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http://
ggzyjyzx.mhk.gov.cn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月11日9点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3-12-08[FW]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
-[2023]-00198号
2.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1045000.00
元。
4.最高限价:1045000.00元。
5
.采购需求:
5.1采购标的名称:
梅河口市污水厂污泥转运服务项目
5.2数量:475车
5.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
7.服务地点:梅河口市。
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
9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
202
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
20
年
-202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2
年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
2
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3.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
7
投标人应按照财库
〔
2016
〕
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3.方式: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
1
1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
1
1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
(否)
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
(否)
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远程视频直播方式进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等待开标。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蓝色
CA数字证书(企业锁)登录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进入
不见面
开标大厅,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在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2.1
账户名称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2.2
账号
:
0750302011015200011468
5.2.3
投标保证金数额
:
15000.00元
5.2.4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2.5提
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
“@001443”或网上银行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1443”,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梅河口市梅河大街
2389号
联系方式:金星
0435-45007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
A座四楼452室
联系方式:
0431-8765870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
沙庆非
电话:
0431-87658708-608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
0435-4578817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7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
0435-4578815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
400-153-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