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绣小区、南照山小区(城中村)工程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东丰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绣小区南照山小区城中村工程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规模: 其一、项目建设规模扩大,由原有73500平方米增加至87100平方米;其二、融资成本变动,增加项目建设期及还款期利息11599.1万元;其三、项目动迁货币补偿费增加 ;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东丰县惠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药业大街3439号 九、论证意见:根据采购商品的特殊性,结合目前供应商能力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项目详情
东丰县
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绣小区
、
南照山小区(城中村)工程承接主体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
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丰县
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绣小区、南照山小区(城中村)工程承接主体采购
项目
。
三
、采购预算:
该项目投
资
总额
43394.1万元
,
现已招标
完成
采购
预算
21286万元,需追加采购
投资
22108.1万元。
四、资金
来源
:
危房改造资金
1100万元、
项目资本金
6900万元
;
项目还款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35394.1万元
(贷款本金
26000万元、利息9394.1万元)
。
五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完成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及回迁小区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及居民回迁安置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七
、申请理由:东丰县
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绣小区、南照山小区(城中村)
于今年
3月5日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了东丰县惠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为
工程承接主体,并由
该
承接主体办理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现因
以下原因
需扩大采购规模
:其一、项目建设规模
扩大,由原有
735
00平方米增加至87100平方米;其二、融资成本变动,增加项目建设期及还款期利息11599.1万元;其三、项目动迁货币补偿费增加。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连续性
、
明确建设主体责任,保证
棚改
工作能
顺利推进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承接主体扩大采购规模进行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名称:东丰县惠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药业大街
3439号
九
、论证意见:根据采购商品的特殊性,结合目前供应商能力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张凤礼
工作单位: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副局长
论证专家:杨波
工作单位: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科员
论证专家:
赵宇
工作单位:农业发展银行东丰支行
职务:信贷科长
十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
9
日起至
2018年6月2
5
日止。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向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抄送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1、采购单位:
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波
电
话:
0437-6213958
2、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0437-6551919
3、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37-621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