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项目
- 范围: 相应的安装、人员组织、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维保能力;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 概况: 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51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LCR2024-CG3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00,000.00元 7.采购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2
项目详情
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
-
[202
4
]-0
0151
号
2.
项目名称:延吉市医院临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LCR2024-CG35
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
2,600,000.00元
7.采购内容: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
年
内完成,包括安装、调试、培训等
。
9.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478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
,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
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相应的安装、人员组织、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维保能力;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
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近年
(
202
3
年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
须具有保证
项目
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
专业技术能力
条件
;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7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
(
8
)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
供应商
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注册并领取
CA证书完成登陆
。
联系电话:
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4
年
7
月
8
日至
202
4
年
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3
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吉市人民路
1977号
)。
3.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2
)
营业执照副本;
(
3
)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加盖公章
)
;
(
4
)
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
(
5
)
近年
(
202
3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
(
6
)
供应商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
4.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
,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开标二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
4
年
7
月
29
日,上午
09时
0
0分
(北京时间)
。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评标三室
)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
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时,为确保自身健康状况供应商须佩戴口罩。
2.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医院
地
址:延吉市友谊路
519号
联
系
人:
姜明虎
联系方式:
1776688885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
1977号
联系方式:
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明峰
电
话
:
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7
月
5
日
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正、反
复印件
|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正、反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正、反
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