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昊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吉林省昊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
- 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396号-1-JM-2025-11-01669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176377.9 最高限价(元):4736049,440328.9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473604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辅警服装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5]-01396号-1-JM-2025-11-01669
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176377.9
最高限价(元): 4736049,440328.9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73604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辅警服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40328.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辅警标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合同订立后六十个工作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其它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JM-2025-11-01669;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2个包 包号 采购内容 需求概述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预算(万元) 1 辅警服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订立后六十个工作日 473.6049 2 辅警标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订立后六十个工作日 44.032890 预算金额:517.63779万元; 最高限价:517.6377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订立后六十个工作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列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及之后核准增补的生产企业。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 长春市公安局采购招标科
联系方式: 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昊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光谷大街1488号
联系方式: 18043671706
项目联系人: 池玉萍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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