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四平市发布时间:2020-09-21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 范围: 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SP202009045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913万元 采购需求: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9-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0-16

项目详情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0720】-0053号文件,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202009045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913万元

采购需求: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服务期: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和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证书、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到期的,视同有效。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1个月内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牵头单位在内),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

②投标单位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应当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⑦联合体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⑧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因投标文件原因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奖项和技术方案等作为联合体的评分依据。

三、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将依法依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第3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9:30

地点:四平市吉平宾馆第3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注意事项:

截止投标日期止所有省份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须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在邮寄前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马主任

电    话:13904358206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422314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696339

十一、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号:8113601013000169737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74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