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1-12-1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
  • 概况: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9)-3231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品目名称项目编号:JLCR2021-CG48品目名称: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943,243.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943,243.00元 7.采购需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12-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2-22

项目详情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019]-3231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延吉市延河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

品目名称

JLCR2021-CG48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人民币 2,943,243.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2,943,243.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 10个月

9.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 (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企业信息已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 (www.jlssljsxx.com)网址上公开;

11) 近三年(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良好承诺;

12)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2 16 日至 2021年 12 22 日,每日上午 9 : 00 11: 3 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原件及 复印件 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 在近三年(从 2018年1月份-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须提供网络截图)

5 近三年(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良好承诺

6 依法缴纳税收 (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

7 )提供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 (www.jlssljsxx.com)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4.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 1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12 27 09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受理处)。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 2021 12 27 09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评标 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 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 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时,延边州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吉祥码。

2.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16号

系 人: 母龙广

联系方式: 0433-25237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 1977号

联系方式: 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明峰

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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