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项目
- 概况: 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长白山东路38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JLCR2021-CG12;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08)-1590号; 3.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224.9214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4.9214万元; 7.采购需求: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8-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1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
:
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省长润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
长白山东路3809号
)
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1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LCR2021-CG12;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08】-1590号;
3.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224.9214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4.9214万元;
7.采购需求:
延吉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
”);
8.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220日
内(含安装调试)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所购置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设备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
.
时间:
2021年
08
月
05
日至
2021年
0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
.
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吉市长白山东路3809号);
3
.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近年(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以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
6个月内开具的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5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 A4 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章或财务章。
4
.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
1000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四、投标的递交和地点
1
.
截止时间:
2021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
0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受理处),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
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
开标一
室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在递交
投标
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
投标
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CA锁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签章印痕必须厚重清晰,除法人签名外必须打印,并提供交易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内控处二室)。
(2)网上办理:
登陆网站
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yanbian办理(如所发资料有误,会通过网站邮件回复,无误则按照发送时间依次进行办理),CA锁办理完成后顺丰快递回寄客户,邮费到付。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延吉市公安局
地
址:
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
7999号
联
系
人:
千成龙
联系方式:
0433-
8150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
长白山东路
3809号
联系方式:
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明峰
电话:
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08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