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特殊技术用车
- 概况: 2.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18-D107 2.3采购内容: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18-11-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11-3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8-11-090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18-D107
2.3采购内容:特殊技术用车(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
2.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6最高限价:贰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24.15万元)
上述预算总价为本项目投标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会被拒绝(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检测费、保险费、土建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以及一切配套辅助费等所有费用,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投标报价总包)。
2.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经销商需提供经销商证明);
3.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
3.5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6日10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泰安大路1948号
联系人:闵子桐
电话:0437-3162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屹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柳傲
电话:0437-3628059
传真:0437-3628059
邮箱:lytxzb04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