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项目详情
竞争性 谈判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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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 ( 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 , 并于 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JLXJ2025-CG030 ;
2. 项目名称: 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
3.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 -【2025】-00 154 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 谈判 ;
5. 预算金额: 512,000.00元 ;
6. 最高限价: 512,000.00元;
7.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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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交货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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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坪口岸检验场地电子汽车衡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电子汽车衡 2 台( 详见 技术参数 )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8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
( 2 )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及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2025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 4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 5 )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 6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 网上下载(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 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右上角搜索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电子 响应 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售价: 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 间);
2.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地点为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和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和龙市
联系人:刘嘉琪
联系方式: 155676101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 48-4号
联系方式: 0433-425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爱玲、崔君爽
电话: 0433-4257999
4.监 督管理部门: 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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