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4-10-2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 概况: 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CT-2024-096 项目名称: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5916元 最高限价:845916元 采购需求: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5

项目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磋商 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1 18 13 : 3 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T-2024-096

项目名称: 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45916

最高限价: 845916

采购需求: 珲春市敬信镇西架山村村屯排水沟整治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 计划工期 ): 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5月30日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3.4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 CA锁完成登陆可参与投标,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 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节假日 除外)每天 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确认参加供应商,需采用 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192936196@qq.com,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15943494443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供应商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内)

4.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11 18 13 : 3 0 (北京时间)

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11 18 13 : 3 0 (北京时间)

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 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珲春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珲春市

联系方式: 0433-751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 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1

联系方式: 0431-89277556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431-89277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