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3-02-22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范围: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1

项目详情

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邮寄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3月14日 10时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JLJY2023-JL002

2.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0.3124万元

5.最高限价: 30.3124万元

6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

地点

采购 范围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质量 标准

1

中小河流朝阳河延吉市五道水库上游(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1

延吉市三道湾镇境内,五道水库上游河段,下二道桥至拦砂坝段之间

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符合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7 . 合同履行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 )近年度( 20 21 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 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 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 3 2 23 日至 202 3 3 1 日,每 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④202 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 202 2 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⑤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供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 24小时内告知 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 “八.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号: 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 0433-2758882

4. 售价:采购文件每 300 元,必须从 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采购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5.采购文件费确认到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 时间: 2023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 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 6 楼大厅受理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 166 1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 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 6 楼评标三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 166 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 5000元 (人民币) 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 (或 工程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

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 116号

联系方式: 0433-2516913

人: 马新宇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 2239号3001

联系方式: 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艳、崔景尧

电话: 0433-8316525

4.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3 2 2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 委托代理人 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