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驾驶人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驾驶人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扶余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驾驶人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省
交警部门于
201
7年2月将小型车辆考试权限下放到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我大队即时开展了小型车辆考试业务,在2013年、2018年7月先后建设了社会化考场。我市现有驾驶人培训学校6所。根据统计,我大队每年承担驾驶人考试近
5000人,由于我大队没有社会化考场考位,不能满足考试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
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5】88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16】137号)关于购买社会化考场服务的要求,我大队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以保障我市驾驶人考试供给能力。经咨询其他市县单位及参考上年服务费情况,确定租赁服务费48万元/年,本次采购项目租赁服务期为两年。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9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社会化考场服务的特殊要求。扶余市驾驶人考试的日常工作开展必须在我市辖区内,同时根据对扶余市现有
6家考场的实际调查,扶余市社会化考场符合我大队租赁要求的只有扶余市大华驾校和扶余市永兴驾校。且扶余市大华驾校、扶余市永兴驾校、扶余市交通驾校、扶余市宝通驾校、扶余市朋来驾校、扶余市朋旺驾校等六所驾校于2018年11月1日签订了合并协议。同时扶余市永兴驾校、扶余市交通驾校、扶余市宝通驾校、扶余市朋来驾校、扶余市朋旺驾校共同声明同意以扶余市大华驾校考场名义参与此次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我们聘请了律师、会计、交通运输工程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单一来源可行性论证。专家组经过论证,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扶余市大华汽车驾驶学校
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东侧(扶余公园南侧)
三、公示期限
2021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1年
12
月
17
日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1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有意愿提供本公告拟采购的扶余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买驾驶人考试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该采购项目需求及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以邮寄的方式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
1
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
、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项(
1)
的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
扶余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李凤臣
联系地址:
扶余市城北外环
联系电话:
1760438635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郝成伟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
455号
联系电话:
0438-5061017
3.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温学龙
李雷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
455号
联系电话:
0438-5061018
六
、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3)
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
2
月
10
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