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白山市发布时间:2019-04-28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ZYZB2019-118C-G 2.3招标范围、用途: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4-30

项目详情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 ZYZB2019-118C-G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由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临江市市级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 采购 X[20190424]-0079号文 件批准,采购人为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ZYZB2019-118C-G

2.3招标范围、用途: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水毁治理工程项目 (详见 工程量清单 )。

2.4 工程 地点: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黑松沟

2.5 工期 签订合同后 60天内

2.6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9采购预算: 87.5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近三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8为采购项目提供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10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 谈判 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 一套复印件, 所有 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 法定代表人有 效身份证、安全考核证书和社保证明 材料。

4.1.2 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考核证书 和社保证明材料。

4.1. 3企业 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近三年 (2015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 中标通知书 和竣工验收报告。

4.1.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的财 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及开户银行 出具的 针对本项目的 资信证明 文件

4.1.5 近三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4.1.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网查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2 谈判 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9 4 28 日至 201 9 4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6:00到吉 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市西安大路 1268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 201 9 5 7 09 3 0分(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 临江市政务大厅 4楼。

5.2开标时间 201 9 5 7 09 3 0分(北京时 间),开标地点: 临江市政务大厅 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委员会

址: 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

联系人: 陈先生

话: 138044588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 1268号

联系人:赵经理 冯经理

电话: 0431-8088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