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10-2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概况: 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长白西路2242-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JLZYZX2022044;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014)-0084号; 3.项目名称: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33,424元; 6.采购需求

项目详情

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长白西路 2242-6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11 4 09 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LZYZX2022044

2.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 X 20221014 -0084 号;

3. 项目名称:龙井市水利局龙井市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 933,424 元;

6.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5 30 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2.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上一年度( 202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 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 2016 125 号)。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供应商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2 10 25 日上午 09 00 分至 2022 10 31 16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3. 方式: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jlzygczx02@163.com (邮件标题 XX 项目报名材料 - 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1 );

3.4 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功的网上截图(登陆网站页面);

3.5 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招标文件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编辑的 word 文档。

注: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15143062008 )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资料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 500 / 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 2022 10 31 16:00 前一次性转入指定账户,业务回单备注一栏可填写:“项目简称 + 资料费”。

只有按以上 3 4 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11 4 09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 342 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 11 4 09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 342 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3. 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供应商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所有供应商代表须提供吉祥码且必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龙井市水利局

地 址:龙井市海兰路新桥西侧

联系人:曹庆业

联系电话: 0433-3222890

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西路 2242-6

联系人:申研

联系电话: 0433-2861677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研

联系电话: 0433-2861677

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10 24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______ 单位的 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