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X(20201111)-0165; 项目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5,01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采购需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吉财采计 CM 【 2020 1229 】 -0 004
二、项目名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抚松阳光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抚松工业集中区(抚松苏州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
成交金额: 5,010,000元
四、 标的信息
名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 承担政府所有通勤工作人员的上下班
服务要求: 按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 按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 按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丰秉君 张军 邢连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抚松新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 0439- 698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 。
联系方式: 0439-6211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439-621190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 公 司郑重 声 明 , 根 据 《政 府 采购促 进 中小 企 业发展 暂 行办 法 》 ( 财 库 [2011]181 号 ) 的规定 , 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企业 。 即 ,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 中小企业划 型 标准规定 的 通知 》 (工 信 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府通勤车租赁服务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 抚松阳光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