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8-21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
  • 概况: 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52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2,246.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采购需求: 1.食堂委托经营,为在校教职工提供早、午餐,满足教师就餐需求,寒暑假停业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52号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雅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999号 成交金额:19元/人/早、午餐(早餐面食、粥、咸菜等;午餐两荤两素一汤一主食) 综合得分:7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食堂委托管理; 服务范围:食堂委托经营,为在校教职工提供早、午餐,满足教师就餐需求,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教师提供早午餐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每学期满意度测查两次,师生满意率达到85%以上。达不到85%,学校组织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小玲、李桂玲、王丽芬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预算的2%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0.62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九十七中学校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81号 联系方式:陈雷  13654378399 2.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08室 联系人:程羽 联系电话:0431-8056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羽 联系电话:0431-80562929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程羽

复审:陈雷

终审: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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