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长春市长春新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2.2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可研0.4,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0.6,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 ; 项目共包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等四个方面,共计16个子项工程的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7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ZJGJ-25ZFGC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2.2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可研0.4,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参考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0.6,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 。
2.3 招标内容:项目共包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等四个方面,共计16个子项工程的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春新区 ;
2.5 计划工期:2025年5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6总投资估算:337769.94万元;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满足长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内相关技术全部要求。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满足设计的需求,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单位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1)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25日-2025年4月25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 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并递交加盖公章的业绩网络截图,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2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设计人员2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 21 年-20 23 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 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 4月25日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 (2022年4月25日-2025年4月25日)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近三年内 (2022年4月25日-2025年4月25日) 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8 日至2025年 5月7 日16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 217开标室;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按时完成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齐峰
联系电话:0431-8133733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
联 系 人: 曹杰
联系电话:1384310838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431-81335731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